
关于开展2023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
时间:
2023-03-27 16: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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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县( 区 )新闻出版局, 市各开发区、新区 、园区组织宣传统战部:
现将省新闻出版局《关于开展 2023 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公 示和复制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》 ( 苏新出发〔 2023 〕5 号 ) 转发给你们, 并就做好此项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填报范围
已领取《印刷经营许可证》 的印刷企业, 含2022 年新批准 设立的印刷企业 (不包括打印复印店) 。
二、组织实施
3月25日前, 各县 ( 区 ) 要组织本辖区内相关印刷企业按要求提交年度报告,并按省局通知要求及时核查有关内容。其中,年报须企业参加线上考试, 成绩合格后上传《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》照片,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于3月14日-24日扫码二维码参加“宿迁市新闻出版局 2023 年印刷法规培训考试” (详见附件) 。
三、有关要求
1. 各县 ( 区 ) 要以本年度印刷企业年度报告为契机, 开展辖区内违规印制日历台历自查自纠工作, 对查处印刷复制领域案 件要梳理汇总并上报市局。 同时, 对上市印刷企业、丝网印刷企业和印刷商务网络平台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汇总。
2. 各县 ( 区 ) 要指导本辖区印刷企业, 严格按照要求提交年度报告,确保数据内容真实准确。重点核查《营业执照》和《印 刷经营许可证》中的企业名称、经营地址、法人等内容是否一致, 生产场所、生产设备 、印刷产品是否符合安全生产、绿色生产有关规定, 是否建立健全“五项制度”并贯彻执行, 是否按时报送统计数据, 是否如实填写2022 年受处罚情况等 、要指导企业在填报过程中对要对印制日历台历自查自纠情况, 守法经营、转型升级 、提质增效、“走出去”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情况进行重点说明。
3. 对于报告数据异常的企业, 要及时核实情况, 梳理排查监管风险隐患。对于存在不报、虚报、瞒报等问题和未开展违规印制日历台历自查自纠工作的企业, 要将其列为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抽查和“3· 15”印刷复制质检活动重点监管对象, 对其落实“五项制度”、守法经营等情况进行检查, 对其质量保障体系建设、生产过程控制等情况进行巡查。
各县( 区 )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在年报审核过程中要认真核准数据, 一方面要与2022 年报告数据进行认真比对, 对数据变化幅度较大的要仔细核实、摸清原因, 另一方面要将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与年度报告工作统 一部署 、同步实施, 确保报告数据一致性。
联 系 人: 陈 耿 源, 联 系 电 话: 84368182, 邮 箱: sqsxwcbj@163.com
附件: 1.《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 2023 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》
2. 宿迁市新闻出版局 2023 年印刷法规培训考试指南及题库
宿迁市新闻出版局
2023 年 3 月 13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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